
交通肇事罪如何爭取檢察院不起訴的機會交通肇事罪具有主觀過錯的情形,即司機在駕駛車輛的過程中,不是故意而是疏忽大意的過失。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發(fā)生重大人身損害事故,肇事司機負次要責任,駕駛人負主要責任。這個情形,屬于要么要保留其行政追究權利,要么就不管。司機只需要保留其損害賠償的追訴權利,不需要立案。但是我國刑法關于第一百三十三條至第一百三十七條已經對交通肇事的刑事責任給出了較為完善的解釋。
按照相關的法律規(guī)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會去開展聯(lián)合專案組的相關調查工作,相關證據的保留是必要的。司機犯罪的性質是屬于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如果肇事司機得到檢察院不起訴的機會,則有可能判處刑期較短的死刑。除此之外,檢察院和公安機關還有刑事自訴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兩個訴訟程序。其中的法律依據均來自《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檢察院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guī)定》(兩部委),《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等等。(如何才能爭取檢察院不起訴機會?)通常檢察院判決死刑的可能性比較小,主要有幾個方面原因:第一,司機的同伙可能僅僅是一起重大交通事故的導致的他人死亡的直接責任人,而非直接負責交通肇事的肇事人。
第二,警方有自首情節(jié),而該情節(jié)也是檢察院關注的重點。因為此類案件下一定會查處到交通肇事中負主要責任一方人員,此時無論是按
故意殺人罪論處還是按
故意傷害罪論處,都存在死刑的可能性。第三,主要是看在刑訴法司法解釋中是否對于自首情節(jié)給予適當的從寬情節(jié)。比如,如果判處死刑時,只要司機逃逸,則構成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而如果如果司機有重大過失,又有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又有自首情節(jié),那么就可以判處死刑,從寬處罰。(如何爭取獲得檢察院不起訴機會?)檢察院不起訴制度屬于一種強制措施,是由刑事訴訟法所設置的一種以加強司法工作為目的的懲罰性措施。
根據相關法律規(guī)定,被檢察院不起訴有以下幾種情形:一、在檢察院公訴案件中因主觀問題導致的不起訴二、因犯罪事實不清楚或者犯罪事實與犯罪嫌疑人認識錯誤而不起訴三、因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抽象認識錯誤而不起訴四、因有其他違法和犯罪事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而不起訴五、對申請取保候審、監(jiān)視居住、逮捕的被不起訴人,所作出的原則性不起訴決定。
交通肇事案件到檢察院了檢察院不起訴
交通肇事案件到檢察院了檢察院不起訴和假釋的區(qū)別是什么?交通肇事有什么嚴重情節(jié)可以判刑?交通肇事案件到法院了,賠償數額是多少合適?等等我覺得證據的掌握度與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沒有任何直接關系,主要看的是交通肇事事實的根本原因,是否達到刑事責任,以及同責任人是否達到刑事責任的標準,主要涉及的是交通肇事罪與
危險駕駛罪等若干刑事罪的區(qū)別。交通肇事罪的原因不同造成致人死亡,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一般判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肇事案件定罪量刑的根本標準在于是否達到預定的結果,而且與交通事故的責任劃分直接掛鉤。交通肇事案與重大交通事故案(比如有無酒駕車輛),甚至是交通事故與普通人非正常死亡、重傷事故一樣,并沒有本質的區(qū)別。馬背上的國家,即使不如歐美大國那樣醉駕走私上千刀也是死刑,這次的根本原因在于重慶交通肇事致2死4傷的已然可能構成交通肇事罪,交警刑事處罰是絕對不夠用的,就算交警用強制措施,走正常的民事程序解決,車主也有責任,以規(guī)范風氣從重處罰有助于社會風氣。如果按司法解釋無法被認定無責,那么交警大隊就得認定交通肇事罪;但是如果對一個交通肇事罪的行為因為無責而沒有刑事處罰,那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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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院交通肇事不起訴書
檢察院交通肇事不起訴書檢察院經提前通知申請人,其辦案機關對被申請人在具有重大財產損失數額的情況下構成經濟賠償犯罪的申請及起訴。我局于2018年1月7日獲悉有關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的事實,并對申請人因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不清確侵犯合法權益的行為進行了立案偵查,對申請人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不清確認涉案財產損失數額具有重大疑點,也不符合《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辦理財產保全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十條規(guī)定對刑事案件確定被告人財產保全數額的,數額的關鍵標準是該財產價值達到確定財產保全標準的70%以上,即該財產評估價值達到50000元以上(其中扣除證券及實物財產評估價值15000元以上)。我局根據申請人將涉案財產評估價值確定為30000元,遂將申請人作為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依據。同時,申請人認為該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不符合法律規(guī)定及司法解釋要求。我局于2019年1月13日立案偵查后,按照重大財產損失認定程序正常審查,經過四個月的對涉案財產認定、資產評估、證明文件提供、勘驗現(xiàn)場、驗車定損等程序的工作,案件將于2019年5月14日作出移送審查起訴決定。
請申請人提出書面意見。表文格式姓名身份證號案由電話法定代表人近期職務完成收支數量出具法律意見書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申請方式1不起訴決定書執(zhí)行被告人重大財產損失數額認定財產保全訴訟地點法院受理機關為:檢察院。上訴人所在地及最終在被告人被執(zhí)行刑期內所在地的所有地點均為被告人的住所地。
被執(zhí)行刑期是一個法律概念,是指案件審理終結后被執(zhí)行人在審判機關訴訟的最后六個月內一定時間內的生活必需的經濟物質保障,包括被執(zhí)行人暫時無力支付的債務,被執(zhí)行刑期是實際執(zhí)行刑期和根據具體情況核定的刑期。由于一般情況下當事人都有收入來源,被執(zhí)行人被執(zhí)行刑期不是當事人真正的可支配的生活物質保障。為保證被執(zhí)行人有穩(wěn)定的收入保障其安心改造,一般需要進行重大財產損失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