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先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以確定遺產份額。 2.如果沒有遺囑,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 第一順序繼承人的范圍:前妻或前夫的子女,配偶,再婚后生育的子女,再婚后共同生活的前妻或前夫的未成年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序繼承人。 同一順序的繼承人原則上平均分配遺產。 3.同一順序繼承人不平均分配的特殊情形: A.對生活有特殊困難和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可以多分。 B.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贍養(yǎng)或扶養(yǎng)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在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C.有扶養(yǎng)能力和扶養(yǎng)條件的繼承......
一、先將父親的遺產從與其配偶的夫妻共同財產中分離出來,在父親沒有遺囑的情況下,然后由父親的法定繼承人共同繼承; 二、法律依據:《繼承法》 第二十六條 【遺產的認定】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財產,除有約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遺產,應當先將共同所有的財產的一半分出為配偶所有,其余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 第十三條 【遺產分配】同一順序繼承人繼承遺產的份額,一般應當均等。 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
一、喪偶老人的再婚財產怎么分配?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對財產確權,確定那些財產屬于死者個人所有。規(guī)定是,再婚前的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再婚后取得共有財產有一半屬于死者個人所有。以上屬于死者的合法財產可以作為遺產,有繼承人辦理繼承。先看死者有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有遺囑,就要按照遺囑執(zhí)行繼承。無遺囑前提,要按照繼承法規(guī)定死者第一序列繼承人,死者配偶(再婚配偶),死者子女(死者所有親生子女和繼子......
一,再婚家庭的繼承權問題: 1,被繼承人生前立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否則按法定繼承; 2,再婚對象作為夫妻財產的共有人,首先享有夫妻共同財產一半; 3,剩下的為被繼承人的遺產,按法定繼承,其配偶(現任)、子女(包括有扶養(yǎng)關系的繼子女)、父母都...
對自己親生父母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繼父母遺產,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有法定繼承權。如果未和繼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不屬于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據遺囑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
再婚家庭一方死亡遺產分配問題 再婚家庭一方死亡遺產分配問題長期困擾著每一個法院,原因是雙方并不是完全平等分配,一方死亡對爭取房產有直接影響,同時該遺產原為贈與,雖有份額但歸于另一方,同時雙方的夫妻共同財產價值小,爭奪確實十分激烈。...
再婚夫妻如一方死亡,有遺囑按遺囑進行財產分配,沒有遺囑的話,配偶、子女、父母三方中的每個人平均分?! ?如果沒有父母的話),房子是共同財產,一半是女方的,剩下的一半就是女方、女方兒子、男方孩子三人平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十...
展開全部 夫妻一方去世,其社保中的賬戶余額,可以作為遺產辦理繼承,配偶是擁有合法繼承權的。但是社保余額作為被繼承人的財產,還是要遵從被繼承人生前又無遺囑,有遺囑從遺囑,沒有遺囑的按照法定繼承順序進行繼承。 法律依據:法定繼承是指在被繼承人沒...
二婚是結婚離婚或喪偶以后,再一次結婚。二婚再離婚和第一次離婚時一樣,個人財產不能分割,共同財產可以分割。再婚個人財產,通常是指再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經取得的財產。對于一方所有的財產,即夫或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也可稱為法定的夫妻個人財產,在原則上是...
再婚后的財產,屬于再婚夫妻個人或者共有部分,在再婚夫妻沒有死亡之前,子女無權分配和繼承。 再婚夫妻一方死亡,首先需要對財產確權,確定那些財產屬于死者個人所有。規(guī)定是,再婚前的登記在個人名下的屬于登記人婚前個人財產,再婚后取得共有財產有一半屬...
1、如果將來我父親過世了,這個女人說的話有法律依據嗎?:這是她的美夢,實現不了的! (1)她倆是合法夫妻,也只能是:在他們結婚后取得的財產中,如果他們沒有書面的(必須是書面的)約定財產歸誰所有的特殊約定,結婚后你爸和她取得的財產是夫妻共...
對自己親生父母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繼父母遺產,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有法定繼承權。如果未和繼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不屬于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據遺囑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
對自己親生父母遺產有法定繼承權,對繼父母遺產,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有法定繼承權。如果未和繼父母共同生活的、未形成扶養(yǎng)關系的,不屬于法定繼承人,可以依據遺囑繼承遺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 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