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方不負擔撫養(yǎng)費,另一方也無權為孩子改姓,因為給未成年的孩子改姓,必須經過父母雙方同意。 2、如果一方私自為孩子改姓,另一方可以起訴,要求將姓改回來,法院會支持的。 3、《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未滿十八周歲的人需要變更姓名的時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養(yǎng)人向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 4、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yǎng)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19、父母不得因子女變更姓氏而拒付子女撫育費。父或母一方擅自將子女姓氏改為繼母或繼父姓氏而引起糾紛的,應責令......
2018年《婚姻法》第22條規(guī)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父母離婚時,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如需改名有以下步驟:一,需要和孩子生父協(xié)商,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十周歲,還需要爭取小孩本人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周歲,也需要征得孩子本人的同意。第二,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派出所,當?shù)氐墓簿只蚺沙鏊鶓粽块T辦理。三,戶籍辦理機構需要雙方的......
法律規(guī)定成年子女有權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須由監(jiān)護人雙方協(xié)商決定。那么,如果非要給孩子改姓,簡單來說需要兩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xié)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離婚證等材料到戶籍所在地當?shù)毓簿?派出所辦理。戶籍辦理機構須要雙方的簽字后才能給孩子改姓更名的。否則,一方是無權給孩子改姓更名的,戶籍辦理機構不會辦理手續(xù)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強行辦......
1、辦理條件: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應當經未成年 人父母雙方或者監(jiān)護人協(xié)商一致并共同到場;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氏:①因 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1、辦理條件: 公民申請變更姓名,屬未成年人的,應當經未成年 人父母雙方或者監(jiān)護人協(xié)商一致并共同到場;十周歲以上未成年人變更姓名的,還應當征得其本人同意。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變更姓氏:①因 血親關系在父姓和母姓之間變更的...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變更子女姓氏問題的復函》(法民字第11號)的有關精神,對于離婚雙方未經協(xié)商或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意見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
必須的,否則改不了。公安部《關于父母離婚后子女姓名變更有關問題的批復》中指出離婚雙方未經協(xié)商或者協(xié)商未達成一致而其中一方要求變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機關可以拒絕受理;對一方因向公安機關隱瞞離婚事實而取得子女姓名變更的,若另一方要求恢復其子女原姓...
一、《民法典》改名字規(guī)定是什么?如果真的要改,有以下步驟:首先,需要和孩子生父協(xié)商,并需要書面同意的證明材料。如果孩子滿10周歲,還需要爭取孩子的意見,但是如果孩子已經滿18歲,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其次,需要攜帶戶口本、身份證、孩子的戶口本...
當然可以!直接到你現(xiàn)在戶口所在地(戶籍科)辦理即可,可提供離婚等證明,即可辦理~!最好先到街道辦或村委會辦理離婚證明(介紹信),祝孩子快樂!
2016年婚姻法《婚姻法》第22條規(guī)定:子女可以隨父姓,也可以隨母姓。一般而言,子女出生后,其姓名是經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后確定的,因此孩子姓名的變更,也應由父母雙方協(xié)商一致。父母離婚,任何一方無權擅自更改孩子的姓名。
離婚后房產證更名需要的材料有以下幾種: (1)、關于房產分割的離婚協(xié)議書(協(xié)議離婚時); ?。?)、離婚財產歸屬協(xié)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xié)議(協(xié)議離婚時); ?。?)、生效的法院判決書及復印件(訴訟離...
展開全部 未滿18周歲小孩更改名字,是需要監(jiān)護人帶上戶口本到戶口所在地戶籍部門進行變更申請的,父母離職若戶口沒有遷出,就需要咨詢帶上戶口本才可以辦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八條 公民變更姓名,依照下列規(guī)定辦理: ...
可以的,只要有正當?shù)摹⒑侠淼?、充分的理由就可以去派出所改名字。但是本人要承諾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責任均由自己承擔。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 第九十九條 公民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依照規(guī)定改變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盜用、假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