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訴后上訴人撤回上訴,二審法院的準予撤訴裁定書下達后,一審判決書隨即生效。勝訴的一方當事人就可以申請強制執(zhí)行了。 《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七十三條 第二審人民法院判決宣告前,上訴人申請撤回上訴的,是否準許,由第二審人民法院裁定。 第二百三十六條 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zhí)行員執(zhí)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第二百三十九條 ......
欠錢起訴對方撤訴了還可以起訴嗎?答案是可以。雖然對方已經撤訴,但是這并不意味著訴訟已經結束。在這種情況下,可以通過以下方式繼續(xù)起訴: 1. 重新起訴:可以在撤訴后的六個月內,向法院提起新的訴訟。在起訴時,需要提供證據證明在起訴之前,對方曾經欠自己錢,而自己在起訴前已經盡力追討,但對方仍然拖欠債務。 2. 繼續(xù)追討:也可以在撤訴后,繼續(xù)向對方追討欠款??梢酝ㄟ^電話、短信、郵件等方式聯系對方,讓對方知道自己仍然在追討債務,并且要求對方再次履行債務。 3. 尋求幫助:如果無法追討欠款,可以尋求法......
二審撤回的是上訴,撤回之后就喪失了上訴權利了。 如果在一審zhidao的時候案件還沒有經過處理,可以撤訴,因為法院沒有實體進行審理,之后可以再起訴。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三百三十八條 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申請撤回起訴,經其他當事人同意,且不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權益的,人民法院可以準許。準許撤訴的,應當一并裁定撤銷一審裁判。 原審原告在第二審程序中撤回起訴后重復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擴展資料: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
失信被執(zhí)行人,簡單的說就是借錢不還,這個是要引起重視的,是會被列入黑名單的,那么失信被執(zhí)行人怎么撤銷?人民法院可以在有效期內提前撤銷信息,辦法就是積極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義務或主動糾正失信行為的。即該還錢還錢,該處理處理,完成以后可以申請撤...
步驟如下: 1、百度搜索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點擊官方鏈接進入人民法院官網 2、進入官網后,在頁面找到被執(zhí)行人信息查詢,點擊進入 3、進入查詢界面,分別填寫被執(zhí)行人姓名或名稱、身份證號碼或組織機構代碼和執(zhí)行法院范圍 4、點開執(zhí)行法院范...
公民或者法人有起訴的權力,也有不起訴或者起訴后撤訴的權力。如果公民或者法人已經起訴,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原告想撤訴,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訴狀,也稱民事撤訴申請書。 拓展資料: 申請撤訴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
法院被申請執(zhí)行人黑名單撤銷后,立即就可以坐飛機。 申請撤銷到撤銷,一般需要三天。 法律鏈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公布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信息的若干規(guī)定》第七條 失信被執(zhí)行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將其有關信息從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庫中刪除: ...
公民或者法人有起訴的權力,也有不起訴或者起訴后撤訴的權力。如果公民或者法人已經起訴,人民法院已經受理,原告想撤訴,就可以向法院提交民事撤訴狀,也稱民事撤訴申請書。 拓展資料: 申請撤訴條件: 1、申請人必須是原告、上訴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經原...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規(guī)定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因此原告起訴主張自己的訴訟請求,后因為某種原因自愿撤訴系原告自己自由處分自身合法權利行為,只要不損害國家社會利益的,法院都是允許的。因此借款合同起訴后是可以撤...
1、判決生效后不可以再撤訴。 2、如果是民事案件,當事人不申請執(zhí)行的,法院一般就不會主動進行執(zhí)行。
撤訴有兩種情況: 原告在進行宣判前,以書面或口頭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撤回其起訴的要求?! ≡骐m然沒有明確提出撤訴要求,但是其在訴訟中的一定行為已經表明他不愿意繼續(xù)進行民事訴訟,此時,法院依法決定注銷案件不予審理的行為?! ≌f白了,撤訴需要...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五條宣判前,原告申請撤訴的,是否準許,由人民法院裁定。人民法院裁定不準許撤訴的,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決。第二百三十八條當事人申請撤訴或者依法可以按撤訴處理的案件,如果當事人有違反法律的行為...
三種觀點和實踐做法集中的焦點問題就是——如何界定提起訴訟的定義,對此,筆者還是傾向于認同第三種觀點。 如果權利人不積極主張自己的權利,義務人也沒有同意履行義務的意思表示,當事人間的權利義務就處在一種不明確、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為了敦促當事人更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