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刑事訴訟中,律師依法可以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申訴4個階段接受委托,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幫助、辯護和申訴。那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到底在哪個階段委托律師,效果最佳呢?在一般人看來,應該是在審判階段,通過律師法庭上的滔滔雄辯,能夠使被告人得到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結果。其實,這是一種偏見和誤解。 從專業(yè)人士口中可以得知律師介入刑事訴訟的最佳時機,應該是在偵查環(huán)節(jié),特別是在犯罪嫌疑人被第一次訊問或者被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越早發(fā)揮的作用越好。萬物始于初,犯罪嫌疑人只有在偵查階段,就聘請委托律師,才能獲得及時有效法律幫助,依法行使法律賦予的各項權利,并為律師后期辯護工作打下堅實基礎。 一、刑事訴訟自身特點決定 刑事訴訟不同于其他訴訟,有嚴格訴訟階段和不同辦案機關區(qū)分。案件從立案偵查、審查起訴到審判終結,分別由公檢法三機關相互分工、相互配合、相互監(jiān)督。非常類似工廠產品制造過程,從設計、選材、加工、檢驗都有嚴格分工,并由不同部門嚴格工序,相互協(xié)作、相互制約。 按照公、檢、法三機關職責分工,立案偵查階段主要是偵查機關發(fā)現(xiàn)犯罪,搜集證據(jù),確定犯罪嫌疑人的過程,也就是犯罪事實和證據(jù)主要加工——形成階段;審查起訴階段是對偵查階段形成的犯罪事實和證據(jù),加以審查把關,在偵查工作既定的事實基礎上,代表國家行使公訴權,依法提起追究被告人刑事責任意見過程,也就是對偵查工作加以審查復查——復核階段;審判階段是對公、檢機關已經偵查終結的事實和證據(jù),按照法定程序予以最終確認和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過程——確認階段。從刑事訴訟職責分工整個過程,我們不難看出,其重點環(huán)節(jié)就是在立案偵查環(huán)節(jié)。 另一方面,在此階段,發(fā)生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身權利的現(xiàn)象十分嚴重,如訊問犯罪嫌疑人、搜查、收集證據(jù)等,偵查行為往往伴隨著強制力和采取強制措施,這一過程極容易造成偵查權的濫用,發(fā)生刑訊逼供等事件,正是偵查階段容易發(fā)生侵犯人權這一現(xiàn)象,決定了偵查階段維護犯罪嫌疑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性,也說明偵查階段是整個訴訟活動中最重要的環(huán)節(jié),因此偵查階段律師的作用也就特別的重要。 二、偵查階段是刑事證據(jù)取得和形成的關鍵階段 訴訟是打官司,就是打證據(jù),一切訴訟都是圍繞證據(jù)進行的。法庭審理確認的事實,是經過證據(jù)所證明的事實,即法律事實。客觀事實,只有轉化成法律事實,法官才能依法作出結論。一切指控的事實都必須有相關的證據(jù)所支撐,并且相關的證據(jù)須形成鎖鏈,才能得到法庭的確認。偵查階段是偵查機關發(fā)現(xiàn)、收集、提取固定證據(jù)的關鍵階段,刑事證據(jù)材料取得和形成主要來自于這個階段。 三、偵查階段是犯罪嫌疑人心理最需要幫助階段 根據(jù)專家辦理刑事案件的經驗,犯罪嫌疑人在被采取拘留、逮捕強制措施的這段期間,受緊張、恐懼等情緒的影響,常常精力不能集中、思想恍惚、心緒煩躁,心理變化極大,意識范圍不正常。而這一期間卻正是偵查機關對犯罪嫌疑人開足馬力,施展各種手段進行訊問的時期,幾乎所有據(jù)以對犯罪嫌疑人定罪的關鍵口供均形成于這一時期。犯罪嫌疑人往往因頭腦不清醒,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無法識別誘供、騙供,不能集中精力仔細查閱和補正訊問筆錄,常常稀里糊涂就簽字畫押。結果一旦清醒過來,意識范圍恢復正常,再想糾正卻成了翻供。實踐中這樣的“翻供”絕大多數(shù)不僅是徒勞的,還被認為態(tài)度惡劣。該時期犯罪嫌疑人最需要法律幫助和精神撫慰,保持從容鎮(zhèn)定,實事求是配合偵查。 四、偵查階段是非法證據(jù)形成的主要階段 由于長期受超職權主義的影響,人權保障的觀念還僅僅反映在有限的法律條文上,偵查機關還習慣于懲罰犯罪的觀念,雖然法律規(guī)定上已經有了從“犯罪分子”到“犯罪嫌疑人”的本質變化,但在大多數(shù)偵查人員的觀念中,兩者還是劃等號的。而且,偵查環(huán)節(jié),出于懲罰犯罪指導思想,辦案人員,往往只注重對犯罪嫌疑人有罪的證據(jù)搜集,忽視或者故意回避無罪、罪輕等對其有利的證據(jù)提取,這就難怪冤假錯案會屢屢發(fā)生了。而導致冤假錯案的非法證據(jù)的形成正是在偵查階段。 雖然最高人民法院通過:“經查證確實屬于采用刑訊逼供或者威脅、引誘、欺騙等非法的方法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jù)” 的司法解釋補充了法律規(guī)定的不足,使我國的刑事訴訟中有了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但是,由于體制和立法自身的缺陷,該規(guī)定還不具有可操作性。 主要有以下原因:羈押場所與偵查機關(檢察機關除外)同屬公安機關內部機構;在封閉性、秘密性極強的偵查階段,沒有監(jiān)督制約偵查機關的機制,偵查機關的偵查活動只有自律性約束;法律對非法證據(jù)的規(guī)定不具體;無審查非法證據(jù)的法定程序。 由于沒有可供操作的非法證據(jù)排除規(guī)則,偵查階段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證據(jù)就可以順利的進入庭審。因此,可以說偵查階段是制約與反制約 “較量”的重要階段。也就不難理解為什么律師有限的介入會大大地觸動習慣于超職權主義的偵查機關的神經!律師同仁們完全沒有理由灰心喪氣,沒有理由坐等法律的完善,應該理智地加以思考,找到偵查階段律師工作的“要點”。其實就是律師及時介入,及時會見,從而約束、制約和監(jiān)督偵查機關刑訊逼供非法獲取口供。 五、偵查階段充分利用律師的會見權 按照法律規(guī)定,偵查階段,只有律師才可以接受聘請,依法享有會見權利。其他單位、團體和親友等非律師身份者,不享有該項權利。按照新律師法規(guī)定,律師在偵查階段會見犯罪嫌疑人,不被干擾,不被監(jiān)ting,也就是可以單獨會見,不應該有偵查人員在場。 犯罪嫌疑人一旦被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與外界隔離后,作為家屬親友,往往十分著急,四處托人打探消息,了解涉嫌犯罪行為,想方設法讓其早點出來。有的人往往在這個時候,有病亂求醫(yī),被所謂的可以把其“撈”出來的中間人騙取不菲的錢財,在精神遭受打擊的同時,雪上加霜,財物也受到損失。其實,這個時候,按照法律規(guī)定,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迅速及時聘請律師,利用律師的會見權,迅速見到犯罪嫌疑人,為其及時有效的提供法律幫助。 1、提供法律幫助。這無疑是律師的最主要作用,律師以其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和豐富的辦案經驗,可以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幫助。例如為當事人申請取保候審、協(xié)助當事人或申請司法機關調取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證據(jù)、提出犯罪嫌疑人無罪、罪輕的證據(jù)和意見,等等。通過律師的介入,可以有效地督促和監(jiān)督司法機關嚴格執(zhí)法,避免錯案的發(fā)生,最大限度地保護犯罪嫌人的合法權利,這些都是一個非專業(yè)人士所不能做到的。 2、給犯罪嫌疑人提供心理上的幫助。犯罪嫌疑人一旦被羈押,就會被切斷與外界的聯(lián)系,這時候,犯罪嫌疑人處于一個孤立無援的狀態(tài),內心極度的恐慌和焦慮。辯護律師的介入和會見后,可以讓犯罪嫌疑人心理上感覺有人在幫助他,再通過律師的勸解,可以給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一個最好的心理安慰,幫助他度過這個焦慮期。 3、給犯罪嫌疑人和家屬之間轉達一定的信息。犯罪嫌疑人可以通過辯護律師向家屬交待一些事項,當然這必須確保與案件沒有關系。 偵查階段在刑事訴訟活動中處于前期階段,其重要性不言而喻,此時的犯罪嫌疑人往往已被偵查機關采取強制措施,人身失去自由,其各種訴訟、人身權利尤其需要律師的前期介入加以維護。如果我們把犯罪嫌疑人作為一個病人來看待的話,那么律師類似于醫(yī)生,醫(yī)生不能將每一個病人都治好,同樣律師也不能將每一個犯罪嫌疑人都變成無罪。醫(yī)生的作用就是及時盡早的最大限度地解除病人的痛苦,同樣律師的作用就是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盡可能給犯罪嫌疑人提供幫助。
律師可以去了解公安機關做出治安處罰的依據(jù)以及對事實的認定情況,代理當事人申訴或控告、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二條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被公安機關發(fā)現(xiàn)的,不再處罰。
前款規(guī)定的期限,從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發(fā)生之日起計算;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連續(xù)或者繼續(xù)狀態(tài)的,從行為終了之日起計算。所以追訴期是六個月。
犯罪行為已經超過法律規(guī)定的追訴時效期限的,不再追究其法律責任;如果已經被追究了法律責任,該案件應當予以撤銷。...
刑事案件受害方律師介入的時間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梢酝ㄟ^雙方簽訂律師代理協(xié)議的方式來確定,其委托業(yè)務在協(xié)議內容做規(guī)定。
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四十四條規(guī)定,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附帶民事訴訟的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自案件移送審查起訴之日起,有權委托代理人。
也就是說,公訴案件的被害人和附帶民事訴訟當事人在此之前,只能請律師代寫控告材料和進行法律咨詢,不能正式委托律師介入訴訟。
通常,律師早介入案件就會有充裕時間熟悉案情,進行充分準備并提供強有力的辯護,越到后期......
第一次傳訊時就可以請律師作為辯護人參與。 沒有規(guī)定不能請律師
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三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一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委托律師作為辯護人。 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一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嗣駲z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 ∪嗣穹ㄔ鹤允芾戆讣掌鹑找詢龋瑧敻嬷桓嫒擞袡辔修q護人。 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