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文太多多了,推薦你本書:辦理房產過戶案件法律依據(辦案依據叢書)中國法制出版社。
我給你列舉些法條的名稱你就知道有多少了。一、產權取得 類的有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 (1994年7月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節(jié)錄) (1986年4月12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節(jié)錄) (1999年3月15日) 城市房地產中介服務管理規(guī)定 (2001年8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 (1997年12月29日) 2.購買商品房 商品房銷售管理辦法 (2001年4月4日) 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 (2001年8月15日) 已購公有住房和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暫行辦法 (1999年4月22日) 經濟適用住房價格管理辦法 (2002年11月17日) 關于北京市城鎮(zhèn)居民購買經濟適用住房程序的通知 (試行) (2001年4月23日) 商品住宅價格管理暫行辦法 (1992年7月20日) 行) (1995年9月8日) 關于住房超標準按商品房計價的實施辦法 (1998年1月12日) 商品住宅實行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制 度的規(guī)定 (1998年5月12日) 北京市商品住宅銷售價格構成管理辦法 (2001年4月11日) 3.轉讓取得產權 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guī)定 (2001年8月15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轉讓國有房地產征收 土地增值稅中有關房地產價格評估問題的通知 (1995年6月23日) 公證程序規(guī)則 (2002年6月18日) 4.贈與取得產權 公證程序規(guī)則 (2002年6月18日)贈與公證細則 二、權屬登記 城市房屋權屬登記管理辦法 (2001年8月15日) 城市房地產權屬檔案管理辦法 (2001年8月29日) 關于房屋建筑面積計算與房屋權屬登記有關問題的 通知 (2002年3月27日) 建設部關于頒布全國統一房屋權屬證書的公告 (1997年11月12日) 國家計委、財政部關于規(guī)范房屋所有權登記費計費 方式和收費標準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2001年4月12日) 三、稅費政策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 (1951年8月8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1999年8月30日第二次修正)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建設部關于個人出售住 房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9年12月2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若干具體問題 的解釋和暫行規(guī)定 (1986年9月2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 (1986年9月15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yè)稅暫行條例 (1993年12月13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 (1997年7月7日) 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細則 (1997年10月28日) 關于契稅征收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 (1998年3月9日)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抵押貸款購買商品房征收契稅的 批復 (1999年9月16日) 關于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 (1999年7月29日)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有制單位職工首次購 買住房免征契稅的通知 (2000年11月29日) 國家計委、建設部關于規(guī)范住房交易手續(xù)費有關問 題的通知 (2002年1月31日) 四、相關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契約已載明借錢借房的房產糾紛 不宜確認為房屋買賣的批復 (1987年4月8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李德成訴鄧崇勛房屋買賣糾紛一 案的批復 (1988年3月2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王欣然、任桂香與鄧志榮房屋買 賣糾紛案女口何處理問題的函 (1989年12月31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范懷與郭明華房屋買賣是否有效 問題的復函 (1992年7月9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李玉彬訴萬縣市中意皮鞋廠房屋 買賣糾紛案如何處理的復函 (1992年8月15日)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房地產案件受理問題的通知 (1992年11月25日) 五、合同范本 商品房買賣合同(示范文本) (2000年9月13日)。
二手房交易的相關法律法規(guī):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xù)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xù),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xù)。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xù)。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fā)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fā)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fā)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yè)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1、買賣雙方建立信息溝通渠道,買方了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后,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xù)后,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準予辦理過戶手續(xù),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對象,按交易部門事先設定的審批權限逐級申報審核批準后,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xù)。
現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過程中的房地產賣契,即大家所俗稱的“白契”。 5、繳納稅費。
稅費的構成比較復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xù)。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后,交易材料移送到發(fā)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fā)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后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xù),銀行審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后批準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后,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fā)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并結清所有物業(yè)費后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二手房買賣合同糾紛中適用法律法規(gu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商品房預售管理辦法》,《物權法》,《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
二手房交易中房地產買賣合同中規(guī)避國家稅收的價格條款無效。該無效部分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當事人以逃避稅收為由請求確認合同全部無效的,不予支持。買賣雙方為逃避稅收在居間買賣合同中約定虛假成交價,一方要求以真實成交價訂立現售合同,對方不同意導致現售合同未能訂立的,視為房地產買賣合同不成立。
原居間買賣合同沒有約束力,當事人請求適用定金罰則、賠償損失或者支付傭金的,不予支持。擴展資料:房地產買賣合同中付款方式等其他條款在不同合同中約定不一致的,應認定符合當事人真實意思的條款有效,非真實意思的條款對當事人沒有約束力。
房屋登記的所有權人出賣共有房屋,合同當事人或其他共有人以出賣人擅自處分房屋侵害了共有人權利為由主張房地產買賣合同無效的,不予支持,但是買受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房屋為登記權利人與他人共有的除外。參考資料:二手房交易-百度百科。
如果是二手房的話,須辦理過戶手續(xù).如果是購買新房須辦理房屋產權所有證(即房產證)和土地使用證.
詳細說明:
首先,要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購房合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和建設部《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guī)定》等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凡在城市規(guī)劃區(qū)國有土地范圍內從事房地產買賣贈與等轉讓行為,轉讓當事人必須簽訂書面轉讓合同。
合同應當載明的主要內容包括: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房地產權屬證書名稱和編號,房地產坐落位置、面積和四面界限,土地宗地號(土地規(guī)劃局批準的每宗土地使用權證的編號),土地使用權取得的方式及年限,房地產的用途或使用性質,成交的價格及支付方式,房地產交付使用的時間,違約責任,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其次,應當辦理房屋過戶手續(xù)。辦理過戶手續(xù)的程序如下:1、雙方當事人在房屋買賣合同簽訂后30日內,持房地產權屬證書、當事人的合法證明、轉讓合同等有關文件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申報成交價格;2、房地產管理部門對提供的有關文件進行審查,并在15日內作出是否受理申請的書面答復;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成交價格,并根據需要對轉讓的房屋進行現場勘查和評估;4、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按照規(guī)定繳納有關稅費;5、由房地產管理部門核發(fā)過戶單。
在辦理上述手續(xù)后,雙方當事人應憑過戶手續(xù),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的規(guī)定領取房地產權屬證書
我們知道房子可以通過繼承、買賣轉讓二手房、贈與等方式獲得,當我們獲得房子的時候不可避免的就會接觸到房產證的過戶,那個時候我們就要根據特定的流程、帶齊指定的材料去跟原房主辦理過戶。那么,房產證過戶流程是怎么樣的呢?讓我們一起來看看。 一、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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