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第一,對于您超出房屋面積的付款問題,如果開發(fā)商不按照以下規(guī)定要求您支付價款,您可以拒絕:
根據(jù)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釋,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應予支持。
2,買受人同意繼續(xù)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
第二,對于超出房屋面積部分的付款時間,根據(jù)你現(xiàn)在提供的內容,無法確定明確的付款時間。
雙方在合同中大概的寫了逾期付款計算方式,但是逾期的應付款時間,這一起算點并未確定。
第三,如果開發(fā)商不同意按照前述內容履行過戶等手續(xù),建議委托律師起訴開發(fā)商。
您好,
一、哪些情況屬于逾期交房?
1、房屋質量有問題
如果是一般質量問題如裂縫、脫皮、空鼓、漏水、漏電等,此類質量爭議不應當影響交付的完成,在符合交付條件的前提下,房屋已經(jīng)滿足交付使用的法定要求,其并不影響合同目的的實現(xiàn),也不構成根本違約,完全可以通過修理、重做或賠償損失來解決。
交付后質量問題產(chǎn)生或隱蔽瑕疵暴露的,出賣人應當承擔保修責任,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修復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2、裝飾和設備不合約定。
買賣合同經(jīng)常約定出賣人提供精裝房,并在合同附件三和補充協(xié)議中約定裝飾材料與工藝標準。
房屋交付時,買受人發(fā)現(xiàn)材料低檔、做工粗糙,因此拒絕收房。
我們認為,材料與工藝標準應當依合同約定為準,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的,根據(jù)《合同法》第62條確定。
裝修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由出賣人承擔更換、重做、維修和賠償損失的責任。
交付房屋時,出賣人必須提供室內空間檢測報告,否則買受人有權拒絕接受并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逾期責任。
3、配套設施遲延或者交付不能。
配套基礎設施包括水、電、氣、暖、通訊、有線、寬帶等;配套公共設施包括停車場、運動場、道路、花園、綠化等。
基礎設施完備是買受人正常居住必備條件,如該設施缺乏,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房屋,逾期交付的,可以要求出賣人承擔違約責任。
公共設施是房屋舒適居住、價值增長的不可或缺要素,其內容與標準以規(guī)劃圖、銷售廣告、售樓書為準,銷售廣告對公共設施的描述具體明確,足以影響買受人是否購買與房屋價格的,應當視為要約,出賣人拒絕交付或遲延交付時,應當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4、房屋相關資料不完備。
房屋交付時,出賣人應當提供以下資料:政府機構出具的《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房屋測繪機構出具測繪資料、《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說明書》。
出賣人未提供上述資料時,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房屋并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逾期責任。
5、所涉商品房經(jīng)“四方”竣工驗收合格。
對經(jīng)核驗后房屋質量存在瑕疵但主體質量不存在問題的,購房人已經(jīng)實際接受房屋,視為對合同變更,應當確認房屋交付行為有效,購房人無權要求開發(fā)商承擔實際交付日起至具備交付條件日止的違約金。
我們認為,法律及合同已經(jīng)明確了商品房的交付條件,在該條件不具備時,購房人有權拒絕接受房屋或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違約責任,如果購房人接受房屋,并且該房屋經(jīng)過竣工驗收,是其對自己權利的處分,其無權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違約金。
6、該商品房未經(jīng)“四方”驗收或驗收不合格,開發(fā)商即通知購房人接受房屋。
我們認為,首先,開發(fā)商有違誠信用原則;其次,出賣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提供的標的物不符合約定,屬于一種欺詐行為,對于從事欺詐的人,應當讓他承擔相應的不利后果;最后,從有利于保護處于弱勢一方的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和促進社會的公平正義角度,應以具備交付條件的日期作為實際交付日期。
因此,購房人在接收商品房后仍有權要求開發(fā)商承擔逾期違約責任,如此才能促進房地產(chǎn)市場的健康發(fā)展,實現(xiàn)法律的精神實質。
二、逾期交房的責任怎樣認定?
如果因質量不符合合同約定或房屋通常品質,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由出賣人承擔修理、更換、重做與賠償損失責任,逾期交付的,應當支付延期履行違約金。
所涉商品房如經(jīng)核驗后確認房屋主體質量不合格,應當確認房屋交付行為無效,開發(fā)商應承擔違約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第8號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現(xiàn)予公布,自1999年2月16日起施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 第1042次會議通過 法釋[1999]8號)廣東省高級......
該問題高法作過多次答復,也出過司法解釋。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2月16日法釋[1999] 8號公布了《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明確對于合同當事人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標準的,人民法院可以參照中國人民銀行規(guī)定的金融機構計收逾期貸款利息的標準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高法規(guī)定逾期貸款違約金標準從1999年2月16日至2000年11月20日為日萬分之4,從2000年11月21日至2003年12月31日與人行規(guī)定相同都為為日萬分之2.1。從2004年1月1日起,逾期貸款罰息利率人......
展開全部合同到期之日起第二天按照同期貸款利率計算逾期利息。逾期付款違約金起止期限應如何計算逾期付款違約金應計算至判決生效之日止。人民法院一旦對當事人的爭議作出生效裁決,當事人之間的紛爭及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是否承擔、如何承擔由此確定,當事人應當按照人民法院判決的要求履行義務,包括賠付違約金。此時債務人向債權人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給付義務的責任。債務人不履行債務的行為已不再是違約的行為,而是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的行為,其應承擔的不再是違約責任,而是法定的遲延履行責任,其承擔......
1、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法釋[1999]第8號1999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標準計算問題的批復》已于1999年1月29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042次會議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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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合同沒有約定違約金,可以協(xié)議補充,再簽訂一份補充協(xié)議。如果已經(jīng)發(fā)生了違約,那么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逾期付款違約金應當按照何種...
2017年的信用卡逾期6次,現(xiàn)在2019年,間隔不到2年時間。首先銀行對房貸審批對2年內有逾期的,審批通過機率不大,超過2年的逾期記錄相對會好一點,具體也要看放貸銀行的實際審批,可以先去放貸銀行找人查征信情況,確定能放款再辦理按揭,不然交了...
買賣合同沒有約定逾期付款違約金或者該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出賣人以買受人違約為由主張賠償逾期付款損失的,人民法院可以中國人民銀行同期同類人民幣貸款基準利率為基礎,參照逾期罰息利率標準計算。2003年12月10日《中國人民銀行關于人民幣貸款利率有...
賣方有權催促買方遲交首付款。買受人經(jīng)催告未履行定金或合同約定期限已過,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支付的定金歸出賣人所有。買受人逾期支付房款時,出賣人可以要求買受人支付相應的利息或者合同約定的違約金,出賣人按照自己的意愿解除合同,不再出售該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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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應該有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直接要求開發(fā)商承擔相關責任,如果開發(fā)商拒絕,就走訴訟程序。房地產(chǎn)開發(fā)商逾期交房違約,我們該怎么做?是的,很明顯開發(fā)商不但延期交房違約,且房屋明顯質量不合格!第一,你們不應該簽房屋驗收交接書第二,你們應按合同約...
關于罰息利率問題。逾期貸款(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日期還款的借款)罰息利率由現(xiàn)行按日萬分之二點一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載明的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30%-50%;借款人未按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由現(xiàn)行按日萬分之五計收利息,改為在借款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zhí)行程序中計算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法釋〔2014〕8號) 第一條 根據(jù)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三條規(guī)定加倍計算之后的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包括遲延履行期間的一般債務利息和加倍部分債務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