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江蘇南通如東縣的王某提前上班遭遇車禍。然而,所在公司卻認為其違反公司制度提前上班,不承認其為工傷。
有網(wǎng)友表示,公司的說法不過是為了推卸責任,相關部門應還王某一個公道。
提前上班遇車禍
公司稱不算工傷
王某是如東縣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從事公司辦公區(qū)保潔工作,他的工作時間為早上6點至11點。為了做好本職工作,他每天5點鐘就到公司上班,同事對此都能證實。
6月14日4:40,他騎電動車去上班,途中被一輛相向而行的快速行駛摩托車撞倒,左腿受傷,經(jīng)醫(yī)院診斷為骨折??h交警部門認定王某在這起事故中不承擔責任。傷愈后,他向縣人社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根據(jù)王某提供的材料和情況敘述,縣人社局當場決定受理此案。次日就派人赴其公司和交警部門調(diào)查取證,7月27日便做出王某所受事故傷害為工傷的決定,并下發(fā)《工傷認定決定書》。
7月30日上午,公司接到?jīng)Q定書,負責人閱后旋即給縣人社局醫(yī)??瓶崎L徐峰打電話,聲稱王某違反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提前上班,不應認定為工傷,請求撤銷工傷認定決定。
此事一出,引發(fā)網(wǎng)友熱議。網(wǎng)友“黑白茉莉”認為,只要提前上班不是為了途中有別的私事就應該公司負責。更多的網(wǎng)友表示,這樣對待盡職盡責的員工,公司的做法令人心寒。
“上下班途中”的工傷
究竟如何認定?
工傷賠償一直是勞動關系中勞資雙方發(fā)生糾紛的重點領域,勞動者在正常的本職工作期間因工作原因受到損害的屬于工傷無疑,但是實踐中存在著大量的勞動者在“上下班途中”遇交通事故是否構成工傷的糾紛。
在處理王某案件時,如東縣人社局工作人員專門強調(diào),職工提前上班,是為了用人單位的利益,與其職務有內(nèi)在聯(lián)系,屬于履行職務的行為。提前上班途中遇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一般應認定為工傷。
目前,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一般傾斜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法律專家表示,在日常行政執(zhí)法實踐中,但凡職工為了單位的利益從事本職工作,由此所產(chǎn)生的“事故”,通常都被認定為工傷。
浙江省社會學會會長楊建華表示,如今在鑒定工傷的過程中,職能部門更多考量職工的行為是否與自身工作相關、是否合乎雇傭企業(yè)的利益,而不去機械地比照其是否符合公司的規(guī)章制度或管理規(guī)定等等。
“通常情況下,能不能認定工傷不在于雇傭合同或企業(yè)制度中是否存在專門的約定條款,只要職工和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系,且受傷情況符合《工傷保險條例》之規(guī)定,就可以認定為工傷繼而享受工傷待遇。”浙江凱旺律師事務所律師蔡湘南說。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工傷認定的條件和標準是法定的,不能任意擴大。即使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fā)生交通事故,也需要提供能夠證明自己在事故中并不負主要責任的證明材料,才能確定是否屬于工傷。
為勞動者合法權益保駕護航
王某的遭遇,在當?shù)乜h人社局的介入后有了圓滿的結局:王某所在公司負責人表態(tài)讓其享受工傷待遇。此事雖小,但足以引發(fā)各方深思。
對于勞動者而言,工傷認定是實現(xiàn)權利救濟的重要渠道。根據(jù)《工傷保險條例》,一旦被認定為工傷,職工可以享受治(醫(y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康復治療費、停工留薪期工資、生活護理費等工傷保險待遇。該規(guī)定強化了對勞動者權益的兜底保護。
在楊建華看來,雖然有相關法律法規(guī)、司法解釋的庇護,但在現(xiàn)實中,勞動者仍處于弱勢,一些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不惜對相關規(guī)定進行打折,或進行曲解,甚至是行政復議后仍不認賬,讓不少勞動者權益難以保障。
浙江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教授高翔認為,用人單位是員工權益的第一保障方,一定要擔負起相應的社會責任,遇事總想著如何推諉、逃避,如果人心散了,公司的衰敗也就近在眼前。保護員工合法利益,實際就是保護公司的長遠利益。
同時,高翔表示,勞動保障部門及社會保障機制,也應及時撐起一把庇護弱勢群體的保護傘,特別是一旦出現(xiàn)工傷糾紛,司法機關應嚴格按照相關規(guī)定,及時做出公正裁決,竭力維護好勞動者的合法權益
來源: 新華社
凌晨上班遇車禍怎么賠償:江蘇南通男子王某是一家公司的保潔員,本身工作時間從早上6點開始,但他為做好本職工作,每天提前到5點就來上班了。今年6月14日4∶40分,他騎電動車去上班,途中被一輛相向而行的快速行駛摩托車相撞,當場摔倒,左腿受傷,經(jīng)...
昨天,國慶假期就正式結束了。最后一天返程的路上不小心發(fā)生車禍受傷的情況也是比較常見的。那么,問題來了:國慶最后一天回公司的路上發(fā)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能否認定工傷?基本案情:張某某之夫潘甲系某公司員工。2011年10月1日至7日,某公...
李國豪于2014年3月5日入職四川某工業(yè)公司,合同期限自2014年3月5日起至2015年9月4日止。一審法院:李國豪提前返回公司宿舍,并非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亦非上班的合理時間內(nèi)往返于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途中,不屬于上班途中,不能認...
近日,新快報記者從佛山中院了解到,佛山中院認定馬某因送兒子上班而發(fā)生的折返繞行也屬于上班途中的合理路線。▌一審:送兒子上班屬合理線路2013年7月17日7時30分,馬某駕駛著他的二輪摩托車,行駛至廣州市南沙區(qū)大崗鎮(zhèn)興業(yè)路大崗加油站對開路段時...
車禍死亡工傷賠償 車禍死亡工傷賠償有關的法律一直缺失,具體的還需要參考各地的相關條例,不同的司法解釋也許會有一些差異。舉個例子,如果某地車禍有關工傷賠償,對方不進行工傷認定,則自己親屬可以起訴。對方如果不認可,則自己親屬可以對對方...
基本案情: 王某在某砂石公司從事裝載機工作。2011年4月15日,王某下班回家,在途經(jīng)一商店時偶遇曾經(jīng)的同事田某,雙方便閑聊了一個多小時,此后各自回家。19時許,王某駕駛的摩托車與一輛拖拉機相撞,王某不幸死亡。后經(jīng)事故認定,王某無責任...
下班途中發(fā)生車禍受傷,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算工傷?! ?職工下班后半小時出車禍是否算工傷,要看當時是什么情景和責任劃分?! ∪绻窍掳嗤局?,并經(jīng)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定或者人民法院裁定,本人不負主要責任的,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六)項...
上下班途中遭遇車禍,對方負主要責任以上的,可認定為工傷。但是上下班途中是如何認定的,卻也經(jīng)常存在疑惑,所幸這些疑惑也已經(jīng)有了明確的規(guī)定。那么若已認定為工傷后,勞動者能否同時獲得工傷、侵權雙重賠償呢?1案例:有宿舍卻要回家遇車禍身亡,算工傷方...
算工傷 1.職業(yè)司機的工作地點應當視為汽車的駕駛室,只要在工作時間,因工作原因出車發(fā)生交通事故的,都應當依據(jù)《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第一款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nèi),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規(guī)定,認定為工傷。 2.工傷是不追究勞動者責任的(醉酒...
導 語眾所周知,下班途中遭遇人身意外屬于工傷,那么,下班早退途中出車禍,到底算不算工傷?事件原委四川省岳池縣人董某到廣東省東莞市打工,在一家食品有限公司做保安。按照公司規(guī)定,員工在規(guī)定的下班時間前30分鐘內(nèi)下班的視為早退,遲到或者早退超過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