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以及保險條款釋義中缺少對機動車的認定標準時應作出有利于被保險人的解釋——曹連成、胡桂蘭、曹新建、曹顯忠訴民生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蘇分公司保險合同糾紛案本案要旨:在保險人責任免除條款及保險條款釋義中,沒有對機動車的認定標準作出規(guī)定的情況下,基于輕便摩托車生產廠家產品說明書、產品檢驗合格證(均顯示該車為助力車)的誤導,以及被保險人客觀上無法取得機動車號牌的事實,作出案涉車輛不屬于保險人免責條款中所規(guī)定的機動車之解釋,符合一個普通車輛購買人及使用人的認知標準,應作出有利于被保險......
4、輪胎充氣爆炸致損,不構成交通事故,交強險不賠因在道路上修理輪胎并充氣導致輪胎爆炸造成人身損害的,不構成交通事故,保險公司不應承擔交強險賠付責任。案情簡介:2010年,劉某駕駛周某掛靠運輸公司名下車輛,因輪胎爆炸,??柯愤?,經營流動補胎的華某為輪胎充氣時,輪胎爆炸,彈起劉某撞擊??柯愤呌纱彻蛡蛩緳C駕駛、掛靠物流公司車輛的車架上致9級傷殘。劉某訴請華某、代某、物流公司及周某、代某投保的保險公司共同賠償其損失。法院認為:①《道路交通安全法》規(guī)定,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意外造成的人身傷......
1.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沒有過錯,其體質狀況不屬于減輕侵權人責任的法定情形——榮寶英訴王陽、永誠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江陰支公司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本案要旨:交通事故的受害人沒有過錯,其體質狀況對損害后果的影響不屬于可以減輕侵權人責任的法定情形。案號:(2013)錫民終字第497號來源:最高人民法院第六批指導性案例第24號2.機動車所有者將其車號牌出借他人套牌使用并收取套牌費,發(fā)生交通事故后,套牌雙方應當承擔連帶責任——趙春明等訴煙臺市福山區(qū)汽車運輸公司、衛(wèi)德平等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案本案要旨:......
保險糾紛分為財產保險合同都是對于保險合同的履行發(fā)生的糾紛。 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法律規(guī)定擁有管轄權的法院不同?! 「鶕蹲罡呷嗣穹ㄔ宏P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1條規(guī)定,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
國家對機動車實施強制安全檢測,目的是保證機動車質量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防止機動車存在安全隱患,如果未年檢的機動車發(fā)生交通事故,保險公司能否以此為由拒絕賠償? 裁判規(guī)則 1.車輛未年檢與交通事故的發(fā)生無因果關系的,保險公司不能拒賠——張某與某...
案例一交強險保險合同中次日零時生效條款無效【基本案情】2015年7月18日上午,王某為其轎車投保交強險,保險合同載明的保險期間為自次日零時起一年。當天下午,王某駕駛車輛撞倒行人田某,造成田某受傷,雙方協(xié)商未果,田某將王某和保險公司訴至法院。...
保險糾紛分為財產保險合同都是對于保險合同的履行發(fā)生的糾紛。不同種類的保險合同法律規(guī)定擁有管轄權的法院不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21條規(guī)定,因財產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如果保險標的物是運輸工具或者...
交管部門作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法官認定案件事實、劃分各方責任確定損害賠償數額起著至關重要作用如果當事人對該認定書提出異議法官能否對該存疑的認定書直接采信?是否需對其進行司法審查?在司法審查時的方法和步驟是什么?推薦案例沒有確實、充分的相...
作者按 受益人是人身保險合同的關系人,也是人身保險合同履行后的最終利益獲得者。通過指定受益人,不僅體現被保險人與投保人的投保意愿,而且可以防范道德風險。因此,確定受益人對實現保險合同目標至關重要,是保險合同價值體現的根本。在實踐中,投保人和...
從我從業(yè)運輸三十多年來,第一次遇上你所說的這起事兒?! 〔贿^發(fā)生的這起被詐騙貨物的案件還是存在著很多地方和環(huán)節(jié)方面的蹊蹺之處的,首先,這臺車輛的主人不知是否是你絕對信得過的主兒;要貨物交接過程中的事實是否是真實可信的;最終結果你和車主都同時...
某物流公司與華安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惠州中心支公司于2006年簽訂了《國內貨物運輸預約保險協(xié)議》及《國內水路、陸路貨物運輸保單》,兩份協(xié)議均約定對某物流公司承運的貨物進行承保,保險金額為4000萬元,保險期限是2006年11月16日起至20...
私家車變身網約車,出了事故保險要不要賠?怎么賠?請看今天給您帶來的高院刊發(fā)案例。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報案例刊發(fā)了江寧區(qū)人民法院審結的一起網約車保險糾紛案件。 這意味著,今后全國法院內出現類似案件,都可以參照江寧法院的裁判思路。...
【要點提示】 保險合同糾紛中,人民法院對歧義格式條款含義的解釋不應排除《合同法》第四十一條的適用。通常理解應定義為一般人的理解,法院在確定一般人對格式條款的理解時,應借助于《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guī)定的解釋原則。 【基本案情】 原告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