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當然有效,雖說過了期,但當時的歸還日期是為了過期后可以起訴。
現(xiàn)在你先協(xié)商,不成就起訴,讓法律為你撐腰。
辭職是員工自由選擇,是否批準是用人單位權利。 如果銀行基于收貸事宜未了,不同意辭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可以在現(xiàn)行向所在的企業(yè)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于說的需要什么手續(xù),我國新頒布的勞動爭議仲裁法第二十八條有明文規(guī)定:申請人申請仲裁應當提交書面仲裁申請,并按照被申請人人數(shù)提交副本。 仲裁申請書應當載明下列事項: (一)勞動者的姓名、性別、年齡、職業(yè)、工作單位和住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
口頭辭職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證明,員工已經(jīng)通過口頭方式辭職。同時,辭職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1、《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nèi)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xù)。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guī)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jīng)濟補償?shù)?,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jīng)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
你好,你廠的用工制度明顯已違法,建議你向本地勞動稽查部門舉報。相關法條如下: 《勞動法》第三十六條 【工作時間】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三十七條 【計件工資】對實行計件工作的勞動者,用人單位應當根據(jù)本法第三十六條規(guī)定的工時制度合理確定其勞動定額和計件報酬標準。第三十八條 【休息】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條 【例外】企業(yè)因生產(chǎn)特點不能實行本法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規(guī)定的, ......

辭職是員工自由選擇,是否批準是用人單位權利?! ?如果銀行基于收貸事宜未了,不同意辭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可以在現(xiàn)行向所在的企業(yè)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
口頭辭職是有效的,但是需要用人單位進行證明,員工已經(jīng)通過口頭方式辭職。同時,辭職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單位。 1、《勞動法》第三十一條 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 2、《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
辭職是員工自由選擇,是否批準是用人單位權利。 如果銀行基于收貸事宜未了,不同意辭職,員工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首先,勞動仲裁是不受任何費用的,在仲裁之前,可以在現(xiàn)行向所在的企業(yè)再進行一次調解,調解無果的話,可以直接到勞動仲裁機關去申請仲裁,至...
以往,勞動者一般通過提交辭職信、辭職報告等書面方式向用人單位提出辭職,但在自媒體時代下,如果勞動者通過微信朋友圈發(fā)布辭職聲明,是否也具有法律效力?近日,宜興法院就受理了這樣一起勞動糾紛,勞動者在朋友圈發(fā)布辭職聲明后,又以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
張三申請在一家物流公司工作,雙方續(xù)簽了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于2015年12月31日到期。 2015年1月15日,張三因工作努力而想辭職,于是向公司提交了公司的生產(chǎn)計劃《辭職申請書》,2015年1月17日,公司相關部門負責人在審批欄簽字同意。...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第十八條明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作為清算義務人的對公司債務的賠償責任后,清算責任成為懸在董事頭上的一把利刃。 辭職成為董事避免清算責任的可行途...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二)》第十八條明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作為清算義務人的對公司債務的賠償責任后,清算責任成為懸在董事頭上的一把利刃。 辭職成為董事避免清算責任的可行...
王者榮以電子郵件形式向其直線經(jīng)理趙小璐發(fā)送了離職報告郵件,內(nèi)容載明:尊敬的公司領導:您好!我因個人原因,經(jīng)過深刻冷靜的思考后,鄭重的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根據(jù)《員工手冊》規(guī)定:員工在合同期內(nèi)提出辭職(不包括試用期),須提前一個月向直接上級主...
離職類型:辭職,離職原因:家中有事(需要回去照顧老人),2019年6月27日,公司有關部門負責人在審批欄簽署同意,落款時間為:2019年6月27日,批準離職時間為2019年7月25日。7月2日及7月10日,王歷宏要求撤銷離職單。一審判決:勞...
打工人在職場上總有糾結的事情比如提出辭職后又不想走了還能反悔嗎?案情回顧 曾某某2015年1月12日開始到一家互聯(lián)網(wǎng)電商公司工作,2018年雙方續(xù)簽了勞動合同,合同期限為從2018年4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止?! ?019年6月2...